一、概述
Z系列中型直流電動機;中心高355~710mm是我公司繼Z4系列小型直流電動機開發完成后,新開發的中型直流電動機品種,本系列電動機其性能、外形安裝尺寸及技術要求均符合JB/9577-1999標準及IEC國際標準,電機的機械尺寸、公差符合ISO國際標準。
本系列電動機可廣泛應州于冶金工業軋機、金屬切削機床、造紙、染織、印刷、水泥、塑料擠出機械等各類工業部門。
本系列電動機采用先進設計,定子機座采用多角形迭片結構,充分利用了空間,具有體積小、重量輕、性能好等優點。定子磁軛、磁極、電樞鐵芯均采用優質冷軋硅鋼板疊壓而成,具有良好的導磁性能。整個定子和轉子采用無溶濟漆真空壓力浸漆處理(VPl),使繞組具有良好的抗潮能力和機械強度,并且絕緣和導熱性能優良。本系列電動機采用滾動軸承,不停機加油結構,絕緣等級均為H級。
本系列電動機不僅可用直流機組電源供電,更適用于靜止整流電源供電。而且轉動慣量小,只有較好的動態性能,并能承受較高的負載變化率,特別適用于需要平滑調速、效率高、自動穩速、反應靈敏的控制系統。
電機使用注意事項:
1. 電機可以安裝在環境條件比較惡劣的場合。但必須選擇正確的冷卻方法和防護等級,以保護電機正常運轉。
2. 電機如使用于船舶和濕熱帶地區以及工作環境中有鹽霧、潮濕等,應另行協議。
3. 當電機采用靜止整流電源供電時,整流器的脈波數應不小于6個,在額定基速、額定電壓和額定負載電流下,電源的峰值紋波因數不超過10%。
4. 本系列電動機允許強行勵磁,強勵電壓不得超過500V。強勵時,勵磁電流可瞬時略超過額定勵磁電流。擔勵磁電流穩定后,不得超過額定勵磁電流值。
5. 本系列電動機的短時過載能力:
偶爾使用的短時過載能力是指很少發生或使用在緊急情況下,電動機再一分鐘內承受超過連續額定負載得能力,建議將斷路得瞬時開斷裝置按偶爾使用的短時過載能力征整定。
經常使用得短時過載能力是指作為正常工作周期的一部分,電動機反復承受超過額定負載的能力。
短時過載運行之后,必須輕載運行,使電動機整個負載周期的負載均方根值不超過其連續定額。
第二類電動機(B類)應能承受下列連續負載:
在額定電樞電壓和額定轉速范圍內帶115%額定功率負載連續運行,在此負載下,溫升將較高,其它特性可能與額定條件下運行的規定不同。
在額定電樞電壓和額定轉速范圍內,在額定負載連續運行之后,緊接著以125%額定功率負載運行2小時,溫升不超過規定數值,其它特性可能與額定條件下運行的規定不同。
電動機在較低的過載倍數下允許較長的過載時間。對第二類自流電動機(B類),偶爾使用時過載倍數允許達到2.5倍(在額定基數時),時間不超過15秒(但需要與制造廠協商)
6. .轉速調整率:
本系列電動機轉速調整率不作規定,用戶如有特殊要求,應在訂貨時商定。
7.電流變化率:
在所有轉速及負載下,本系列電動機的電流變化率(di/df)允許達200倍額定電流/秒。
8.噪聲振動:
本系列電動機的噪聲符合GB/T10069《旋轉電機噪聲測定方法及限值》和EIC34-9 《電機噪聲限制標準》規定。
本系列電動機振動符合GB/T10068《旋轉電機振動測定方法及限值》和IEC34-14《電機振動測試方法及限值》標準的規定。